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打造全域美丽宜居乡村
□记者 承孝安 张子豪
11月8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相关情况。
我市坚持总体谋划,坚持把和美乡村建设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号工程”。在持续开展10多年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和工作进行整合提升,制定了《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芜湖山水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方案》和4个配套文件,持续对标长三角等先发地区,利用丰富的山边、湖边、江边、河边、林边良好自然本底条件,重点围绕“一环五线”“10+N”美丽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打造全域美丽宜居乡村。根据方案,到2027年,全市每年建设65个左右省级中心村、总数达到700个;每年建设美丽宜居自然村庄650个左右、总数达4000个;每年建设13个左右省级精品示范村、总数在65个左右;打造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示范县2个以上。建立了市领导、市直部门联系省级精品村建设工作制度。
坚持全域建设,我市实施“千万工程”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产业富民强村为主线,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基础,以建设省级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和美丽宜居自然村庄“三类村”为抓手。2023—2024年,我市两批共建设22个省级精品村,精品村建设周期为3年,围绕“人居环境舒适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突出“强规划引领、强产业导入、强要素保障、强组织领航、强共建共享”,22个省级精品村稳步推进,如湾沚区花桥镇横岗社区,围绕和美底色、丰收特色、共富成色,打造永不落幕的丰收节和长三角农民主题乐园。全市已建和在建省、市级中心村达511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为18个月,2023年度72个省级中心村总体进入收尾阶段、2024年度67个省级中心村有序推进。制定了《全市美丽宜居自然村庄认定细则》,以基础型、提升型和精品型为标准分类推进自然村庄整治,累计建设自然村已达2100多个,全市年底约40%的保留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坚持要素保障,我市在省级精品村平均每个省级支持一般债1000万元、中心村1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省级精品村和中心村建设,省级精品示范村平均按照每个500万元进行奖补,省级中心村继续实施差异化定额奖补,无为市和南陵县每个按照150万元、其他区每个按照100万元继续支持。各县市区统筹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向省级精品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聚焦。加强用地保障,我市每年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依法依规运用市场化手段保障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用地需求。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前两批省级精品村已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达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