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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管局高标准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14:50 [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结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部门职能的调整,市公管局提前谋划,及时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共梳理规范性文件25件,经评估清理,废止6件,修订7件,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9件。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印发《市公管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法规科会同办公室,对2014年以来所有印发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措施进行梳理统计,在征求各个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责任清单,进行目录管理。

制度保障,规范流程。制定印发《市公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公开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从立项、起草、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合法性审查、决定、发布、公开、备案及评估清理全过程职责任务,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不提交会议讨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制度。

抓住重点,提高质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突破科室、部门界限,对涉及诚信评价、标后检查、投诉处理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订,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项课题组3个,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课题组以及局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对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较大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相关主体参加的座谈会、向社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合法的基础上,做到最大程度的合理。

定期调度,有序推进。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进展,市公管局集中利用了3个月的时间,建立了定期调度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相关责任人员在会上汇报工作进展,并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录、纪要。

审查备案,确保合法。规范性文件修订印发后,及时对外发布,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要求,将相关文件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