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芜湖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16:33 [字号: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代理服务市场,我们在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研究制定《芜湖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招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自全面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代理机构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呈现出“小、散、乱”的趋势,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法律意识淡薄、违规操作等问题。

20243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对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定有关限制性政策措施。

20246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权限随着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权限一同回归市财政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部门去外地学习情况。借鉴了上海、温州、合肥等地先进做法。

(二)起草初稿。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7月份,局政策法规科启动了对管理办法及评价细则的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我们结合市公管局“三定方案”,按照《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文件最新要求,对代理机构管理职权、市场准入退出、信用评价规则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2024年8月16日-8月23日,向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3条修改意见,其中,采纳2条,不采纳1条。

(四)向社会征求意见。2024年8月16日至9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共收到40余条修改意见,经整理归纳成39条,其中,采纳15条,部分采纳3条,不采纳21条。

四、工作目标

更加突出对于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优化信用评价结果展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五、主要任务内容

《芜湖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二十九条,除总则、附则外,包括职责分工从业规范行业准则行为评价及监督检查等章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职责划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工程建设等依法监管范围内的招标项目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管、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人员培训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场内代理活动进行动态考评。

(二)细化了从业条件取消了从业人数数量要求,明确从事工程类招标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二)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必要设施和相应资金;(三)拥有具备策划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审查和组织开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四)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岗位职责

列举禁止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对于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等提出的违法要求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劝阻,不得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从事代理活动中不得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等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十余条禁止行为。

强化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信用评价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评价结果供评优评先、招标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时参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分类监管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创新举措

(一)突出项目负责人制招标代理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负责,须全程参与开标现场,组织评标活动,负责所代理项目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编制、处理质疑(异议)、交易档案归档和协助处理投诉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代理合同签订后,除由于解除劳动合同或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替换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强化行政责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中心和其他有关部门在代理机构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设置歧视性评价事项和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故意漏报隐瞒掩饰事实等违反办法规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市公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代理机构群等媒介渠道,广泛宣传新版《芜湖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确保各市场主体应知尽知。二是不断优化完善,适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更好发挥负面清单作用。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解读人:胡浩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121811

电子邮箱:ggjfgk31218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