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政策解读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和信息维护工作规范》等7项配套制度,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皖政办〔2023〕15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落实《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从专家入库到履职监督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分领域、分类别完善专家评标评审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工作,优化专家服务和管理举措,公管办在开展省内外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组织起草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重点对目前正在实施的专家入库和信息维护、教育培训、考评等3项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起草了专家抽取、评标评审履职管理、“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系统安全等4项制度。经反复研究讨论,并征求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以及社会公众、委领导和相关处室意见,形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配套制度(送审稿)》(以下简称《配套制度(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配套制度(送审稿)》重点围绕“四个管理优化,三个服务提升”,修订了3项制度,新起草了4项制度。具体如下:
(一)优化入库和信息维护流程管理。针对入库标准不够明晰、有的专家业务能力不强、事项办理流程不熟悉等问题,修订完善《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入库事项办理指南》《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操作手册》《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填报说明》,细化入库条件标准和审核管理,明确省有关部门入库专业标准制定、入库审核等职责。取消续聘程序,强化年度教育培训、履职和评标公开等监督管理。
(二)优化抽取全过程管理。针对专家抽取专业设置不科学造成专家不专、抽取范围设置不合理造成“常委专家”、抽取流程不规范增加专家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新起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规范》,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抽取条件设置责任,规范抽取专业构成、区域选择、条件设置保密等突出事项,进一步加强专家抽取全过程监督管理和服务。
(三)优化评标评审履职管理。针对评标现场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专家敷衍塞责随意评标、评标评审过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新起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管理工作规范》,对交易中心加强门禁、评标区等场所规范化建设、强化评标评审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了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构成员须对每个竞争主体交易要约文件优缺点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分情况、交易要约文件被否决原因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优化履职考评管理。针对有的专家不客观公正履职、不遵守评标现场管理要求等问题,修订完善《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明确专家参加评标评审权利义务和相应责任,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要求项目实施主体、交易中心应当如实记录专家履职行为,为监督部门对专家进行考评提供事实依据。
(五)提升培训考试服务。针对部分专家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掌握不全面、业务水平良莠不齐、培训考试方式亟需优化等问题,修订完善《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教育培训手册》,优化升级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培训考试系统,全面实现专家培训考试线上实施。明确培训课程分类,细化各类课程培训课件管理,规范专家培训考试工作。
(六)提升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服务。针对专家资源分布不均、专家易被围猎等问题,修订完善《安徽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操作手册》,创新“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升级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评审调度系统,统筹全省专家和工位资源,随机抽取专家、匹配工位,以实现评标评审前,项目实施主体不知专家在何地评标评审,专家和交易中心不知评何项目。
(七)提升系统安全管理。针对省专家库管理系统网络、数据、专家信息等存在的安全风险,新起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及信息安全工作规范》,建立专家库系统“人、机、技”三位一体安全防护体系,从严管控接口数量和用户权限,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明确专家库管理系统建设、运维单位的技术设计和技术防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