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制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采购)人信用评价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15:25 [字号:    ]

2023117日,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采购)人信用评价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根据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招标(采购)人的招标采购行为。制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采购)人信用评价细则(试行)》。

二、制定过程

《细则》于2023年7月中旬开始调研起草,8月初形成初稿,在个别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修改征求意见稿与8月10日在市公管局机关各科室、市交易中心、执法支队范围征求意见建议,8月12日至20日征求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8月24日在县市区营商环境调度会上,对《细则》制定情况进行介绍,再一次征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意见,9月18日形成送审稿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并召开招标(采购)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代表意见。多轮征求意见,共收到6条修改意见,均被采纳。

制定意义

一是完善健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全覆盖的信用评价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招标(采购)人的招标采购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7部委第30号令)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7部委第11号令)

7、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11、《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12、《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二十不准”》

13、《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主体负面清单》

14、《芜湖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主要制定内容

细则明确了信用评价主体及对象、评价程序、异议处理等,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在交易过程监督或收到重大异常情形报告、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活动中发现有关招标(采购)人的不良行为,适应本细则评价内容的,应及时进行信用评价扣分。

《细则》附件《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对招标(采购)人评价内容及计分标准》制定,根据《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主体负面清单》、《芜湖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内容进行梳理,共有33条的扣分情形,按照负面情形带来的影响、危害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一般和轻微不良行为四类。特别严重不良行为扣40分、严重不良行为扣25分、一般不良行为扣15分、轻微不良行为扣5分。

六、创新举措

1.《细则对招标(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进行明确划分,形成标准化、统一量化评价指标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规范了招标(采购)行为

2.以优化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推进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为指导,结合芜湖市情况,明确并压实了招标(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形成高效的监督管理闭环。

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采购)人信用评价细则(试行)》印发后,通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及时做好解读,督促各县市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定期予以抽查,检查执行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标后监管科牵头对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协调解决。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采购)人信用评价细则(试行)》宣传力度,督促抓好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在落实中的经验做法,形成良好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陈永茂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121808

电子邮箱:whsg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