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芜湖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完善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基础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科学合理反映各代理机构的真实能力,以提升监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芜湖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畅通代理机构进出渠道,落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业务量、综合信用得分、历史评价数据等的全方位展示。由各招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结合各代理机构的综合信息,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三、研判与修订过程
1.草稿拟定。2022年10月,由局机关法规科牵头向机关各科室、交易中心及执法支队征求了意见,初步收集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完成草稿的拟定。
2.征求意见。2022年11月,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办法》修改的讨论会,再次对《办法》修改进行讨论,形成《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向省行业主管部门、省招投标协会、各县市区公管局、各招标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征求意见。同时,在局网站挂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3.制定印发。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我局对《办法》进行了第三轮修改,并经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送审稿,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印发。
4.法制备案。2023年2月24月在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完成文件备案。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促进行业自律。
五、主要内容
《芜湖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共三十三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章 总则。说明了制定的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
第二章 职责分工。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采购人职责。
第三章 信息登记。明确了首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方式,从事工程类和采购类招标代理活动的代理公司应分别具备的条件以及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能力,同时列出了不得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招标采购代理活动的情形。
第四章 从业行为管理。规定了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以及代理机构应承担的职责。
第五章 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规定信用评价计分规则和使用。
第六章 附则。本办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及实施时间。
六、创新举措
1.将部分场外项目纳入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评价范围。
2.修改了代理机构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招标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权利。
3.放宽了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的相关条件。
4.新增了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服务质量信息。
七、保障措施
《办法》规定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和各招标采购人的职责,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
八、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解 读 人:闫国平
联系电话:0553-31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