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28 11:13 [字号:    ]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7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主持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胡浩    发布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副局长江兵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2021425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芜政〔202123号)(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办法》的基本情况。

一、起草背景

20193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该文件指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20191223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安徽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发改公管〔2019723号)明确:稳步推进综合监管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202076日,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芜湖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综合监管。为贯彻落实芜湖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精神,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市公管局起草了《办法》。

二、起草思路

一是起草初稿。20203月,《办法》被列入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20208月,市公管局完成初稿起草。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形成送审稿。结合行政主管部门、专家论证咨询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市公管局形成《办法》(送审稿)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四是再次征求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等29个单位的意见对《办法》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办法》分别经315日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和412日市委第188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会议无其他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37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对公共资源交易内涵作了界定,明确了该办法适用范围和公共资源交易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与服务机构。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有关部门、交易中心职责;对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作了界定;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以及项目代理机构职责。

第三章交易目录管理。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定及修订责任单位、程序,列入目录的项目范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要求等。

第四章交易程序。明确了项目单位交易前办理事项,不得受理项目、应当中止和应当终止交易的情形;明确了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原则;明确了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及合同公开等事项。

第五章交易监督。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监督执法、处理投诉和信用体系建设职责,指出“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综合监督执法,并依法在省政府批准的集中处罚权限范围内行使处罚权”;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质疑、投诉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的项目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负责解释部门、施行日期。

《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指示精神的需要,是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构建综合监管体系的需要,是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旨在进一步规范了交易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解决部门条线管理的局限性问题,为促进我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情况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提问1:近年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围绕加强交易监督管理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1.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制定印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芜湖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整合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责,受委托行使政府采购交易监管职责,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综合监督执法,在省政府批准的集中处罚权限范围内行使处罚权,彻底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分散监管、多头监管问题,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2.成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充实执法监督力量,以专业人员组建专业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既,努力给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成立以来,已在线监测项目727个,签署监测意见213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11份;办理投诉案件43件,重大异常案件26件,信访举报25件,行政处罚11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

3.持续开展打击围串标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公安部门构建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提升线索摸排效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排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问题线索77件,经调查核实,行政处罚9件,不良行为认定披露15件;公安机关立案52件,采取强制措施166人;法院判决1654人。2019年,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2020年,芜湖市创新智慧监管靶向打击围串标行为有效净化交易环境的典型做法获得国家发改委肯定并向全国推广。2020年,市公管局被评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秀监管机构。

提问2:我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方面取得哪些进展?

答:1.企业交易成本大幅度降低。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取得积极进展,每月为中小企业减免1000余万元。大力推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探索工程履约担保,推广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压力。2021年至今,办理投标电子保函31.73亿元,金额占比为30.89%;办理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2.37亿元,金额占比为64.93%。设立“金融服务”平台,联合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面向投标主体提供“工程信易贷”“政府采购贷”等贷款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进。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在全省率先实现服务、交易、监管三平台分离,率先建成大数据分析平台、电子档案平台、标后履约监管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等重大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达95%以上。今年以来正在积极推进辅助评标、数字见证、不见面开标等新一批信息化项目,着力打通全流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经过不懈努力,我市已实现交易主体往返现场办事次数减少80%以上。2020年,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第三方评价考核中位居第二。

3.交易服务便捷化水平不断提升。为保障重点项目、紧急项目的顺利推进,我局制定专属“绿色通道”机制,通过采取提前对接、优先办理、容缺受理、零等待办理等方式,先后服务了芜宣机场、商合杭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高铁站广场、城南过江隧道、城市轻轨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实施,为服务人民城市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同时,通过不断提高评标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持续完善招标文件范本和评标评审办法,进一步提升开评标过程的规范性和评标评审结果的科学性。2020年在省级招投标营商环境考核中获得全省第2名,在国家级营商环境测评中获优秀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