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16:53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现就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

招标人依法享有招标文件编制的自主权,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应严格落实招标文件编制“二十不准”等,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谨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有要求的,应当在“招标公告”的“项目概况”或“招标内容”中体现所有资质设定的特征值,且用语应当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文件中的规范用语。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的,其主体责任不变。

二、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应当及时发布招标计划。招标人原则上应在项目取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前,至少30日(不超过1年)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项目投资金额、计划招标时间等。具体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计划发布专栏的规范格式为准。《招标计划表》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以图片格式上传系统。

三、开展标前论证和公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通过市场调研、标前论证和招标文件标前公示等方式,合理确定招标需求,优化招标方案。对现行示范文本调整的、使用通用范本的、因招标文件编制问题需重新招标的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开展标前论证和招标文件标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其他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开展标前论证或招标文件标前公示。

标前论证小组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邀请有关行业专家或法律顾问等组建。标前论证小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围绕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必要性进行讨论,提出论证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公平及可执行性,降低后续争议风险。

四、建立招标文件审查制度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文件发布前,招标人应当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二十不准》等,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填写《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附件),加盖公章后,随招标文件一并登记。

五、其他

(一)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合规性审查机制,在招标方式选择、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文件编制(含评标和定标办法)等有关事项中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强化内控管理,及时纠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县市区有关监管部门将通过“在线监测”“双随机检查”以及投诉受理等形式,对招标文件是否违反公平竞争、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予以责令整改、通报。

本通知自20253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227


附件: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条款内容

审查结果

1

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无

2

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无

3

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根据经营主体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

  □无

4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无

5

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无

6

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无

7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 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无

8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无

9

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无

10

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无

 

招标人审查意见:

  

我单位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