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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联合打击串通投标 持续进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16:53 [字号:    ]

    一、背景介绍

    为加强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常态化治理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繁昌区公管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区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卫健委、城管局等行政监督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会商努力打造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协作机制,推进案件协查。区公管局联合其他部门建立联合打击串通投标协作机制。协作机制规定,案件线索送达后,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调查串通投标违法行为,需要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及时与公安分局联系对接,共同研判、摸排对于案情重大、复杂、敏感的案件,商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安排集中会商共同分析研判;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管局的信用评价信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信息、检察院提起公诉情况以及法院判决情况等办理情况及时互相通报

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区公管局对发现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线索整理数据推送至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和区公安分局进行共同研判得出结果后对照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做出相应的不良行为记录或信用评价二是公安分局在接到线索后,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开展侦查活动,向移送单位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根据办案需要通知检察院提前介入,同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的处理结果等情况通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检察院根据部门要求,提前研判,引导侦查,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审查起诉工作区人民法院对移交的案件,依法从严惩处。三是行政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开展初步调查,制作书面情况报告及移送书,并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资料等随线索一并移送公安局,同时报送检察院,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局后续调查工作。依法对区公安分局移送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