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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发改委(公管局)“四明确”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31 14:22 [字号:    ]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高交易透明度,无为市发改委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服务,为招标人提供业务咨询指导,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2022年3月23日,无为市首个项目招标计划——无为经济开发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除需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外,其他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均要进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二是明确发布内容。招标计划发布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内容、项目合同估算、资金来源、计划招标时间、标段划分等内容。

三是明确发布渠道。招标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招标计划模块内,按要求填写“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上传至对应栏目,并提交发布。

四是明确发布时间。招标人要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2022年6月1日前为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过渡期,发布时间不做校验,未发布招标计划或不按要求发布招标计划的项目,项目注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