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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发改委(公管局)三举措加强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培训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13 09:06 [字号:    ]

为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努力推动我县创优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南陵县发改委(公管局)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从三个方面培训招标人强化招标主体责任。

一是培训招标人熟悉本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需求。联合县财政、住建、城管局送服务上门培训招标采购业务量大的县医院和籍山镇。指导业主单位一定要明确采购服务需求,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来设置采购参数和服务类项目服务方案;工程施工项目一定要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实施目标,做好项目的造价估算、概算及立项等前期准备。教导业主仔细审查工程量清单、造价编制及图审资料等。招标文件明确项目预算控制价、工期、付款方式等核心条款,为项目招标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培训招标人熟悉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培训招标人招采工作一定要严格执行芜湖市公管局交易各项政策及省、市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规定,项目的招标文件统一使用芜湖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工程项目尽量试行控制价权重法、中位值法、评定分离等评标评审方法,采用异常低价评审制度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等;强化招标采购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一律使用中小企业招标文件范本,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及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根据项目情况以不少于30%份额,尽量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培训广大招标人对全部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施工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保证金。培训广大招标人全面接受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代替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三是培训招标人加强招标项目标后监管。培训招标(采购)人明确业主单位是交易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招标结束后要切实担负起标后监管的主体责任,包括督促中标人签订合同、保障项目尽快履约(供货)开工,工程项目还要抓好项目的配套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还要对施工监理、进度、质量、竣工验收等全项目周期过程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