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的通知
公管〔202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远程异地评标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专家资源共享,提升评标活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现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指引(2025年版)》中的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调整如下:
一、省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
1.专家主观因素对中标结果影响较大的项目;
2.物业、保洁、安保、绿化、电梯、空调暖通、智能化等项目;
3.项目实施主体申请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的项目。
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
1.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
2.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类项目;
3.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4.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前几款所列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三、有关要求
1.以上项目原则上应当按照要求分别适用省内、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人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在确定中标人后,作为招标投标情况资料提交行政监督部门。
3.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因无副场响应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开展的,项目实施主体可采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
特此通知。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