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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21 08:42 [字号:    ]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查处的一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经开区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4年9月,根据移交线索查实,在经开区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中,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投标文件技术标异常一致,视为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七家公司分别处罚款386046.70元,对七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员郑某、陈某等分别处罚款19302.34元。

案例二:鸠江区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5年6月,根据移交线索查实,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在鸠江区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伪造项目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骗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对该公司处罚款160299.17元,对单位相关责任人员黄某处罚款16029.92元,并取消其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案例三:镜湖区某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6年3月,根据大数据筛查发现并查实,河南两家公司在镜湖区某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中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多处非通用性表述、语法错误及细节疏漏完全一致,视为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两家公司分别处罚款69373.59元,对两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员韩某、臧某等分别处罚款3468.68元。

案例四:评标专家朱某某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5年7月,在无为市某审核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发现评标专家朱某某在该项目响应单位担任项目组成员。经查实,认定评标专家朱某某存在应当回避不回避的情形,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考评工作规范》,考评扣40分,并对其作清退出专家库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损害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各交易主体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投标人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守法原则,坚决杜绝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评标专家要严格履行评标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应当回避的情形要主动回避,确保评标过程的独立、客观、公正。全市各级各行业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切实保障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