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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4:55 [字号:    ]

各招标人,各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对提高我市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关于“规范招标计划发布”的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政府采购工程)。

二、招标计划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项目概况、标段名称、招标范围预估招标控制价资金来源、招标方式、计划招标时间等内容(详见附件),其中:

(一)“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依据法律法规,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在“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栏中填写“无”,招标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招标范围”应同时明确本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明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监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明确具体范围)等主要招标内容,且按照项目招标的先后顺序填写。

三、发布时间

招标人原则上应在项目取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前至少30(不超过1年)发布招标计划

四、发布方式

招标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招标方案”-“招标计划”栏目发布。盖章版《项目招标计划表》作为附件上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是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各招标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招标人要强化招标项目的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招标计划,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避免该环节影响招标项目整体进度。

(三)本通知自20241015日起执行,《关于做好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鼓励其他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招标人,参照本通知要求,主动发布招标计划。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914   


附件:

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发布时间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批准文件

名称及文号

例:《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芜发改投资〔20××〕××号)

资金来源

 

项目概况

(含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简要概述)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估招标控制价(万元)

招标方式

交易系统

计划招标时间

备注

***工程施工1

如:设计,具体为:…;

1600

公开招标

芜湖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者其他第三方交易系统)

20****

 

1

 

 

 

 

 

 

 

2

 

 

 

 

 

 

 

 

 

 

 

 

 

 

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