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规模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采购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闭了“网上超市”栏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已失效。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事先征集并设置各类企业备选库、名录库或资格库。
二、规模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纳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除外),项目单位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市属或县市区属国有企业,60万元及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3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与工程有关的货物项目、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使用招标方式的,鼓励招标人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其中,电子交易系统可选择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者第三方交易系统;
(二)市属或县市区属国有企业,6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30万元以下的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人根据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三)市属或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性(非预算管理)资金的项目,可参照第(一)(二)款规定的金额及方式执行;
(四)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6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30万元以下的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参照第(二)款执行。
本条为指导性意见,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不一致的,请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