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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0:48 [字号:    ]

为扎实推进我市代理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整治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

(二)代理机构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

(三)代理机构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代理业务;

(四)代理机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代理业务;

(五)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六)代理机构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与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社会不法人员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八)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谋取不当利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发现以上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市公管局法规科反映或举报,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或举报。举报渠道如下:

(一)派驻市公管局纪检监察组

1.来信来访举报。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9912办公室,邮编:214000

2.电话举报。拨打“0553-3121805”举报电话。

(二)市公管局法规科

1.来信来访举报。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9910办公室,邮编:214000,举报邮箱:ggjfgk3121811@163.com

2.电话举报。拨打“0553-3121811”举报电话。

三、其他事项

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凭空想象。受理部门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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