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公管局)、各招标人: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管理,根据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推行保函保险制度分工方案》要求,现就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通知如下:
一、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对已经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通知中标企业可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置换。
二、对已经中标但尚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建议中标企业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替代情况纳入标后监管重点内容,作为营商环境考核以及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特此通知。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