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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测绘项目或包含少量测绘任务的其它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提示单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12 11:48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针对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函反映我市近期出现一些中标单位无资质测绘或超越资质范围测绘的违法违规现象,经研究,现就该类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招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编制测绘项目的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中列明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测绘资质要求;在编制包含少量测绘任务其它项目的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明确“本项目所包含少量测绘任务须由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对已发布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测绘项目或包含少量测绘任务的其它项目,招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及时发布澄清修改;对已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测绘项目或包含少量测绘任务的其它项目,招标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和履约中告知中标人妥善处理,做到测绘业务由相应资质测绘单位承担。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项目招标文件在线监测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因未设置测绘资质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涉及招标采购人的,予以信用信息量化;涉及代理机构的,予以信用评价。

四、如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疑问,可咨询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市自规局测管科(3115461),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3121809)。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节选)

      2.关于界定测绘活动及测量用GPS问题的复函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节选)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作出要求,不得让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中标,不得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 

中标的测绘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

第三十五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涉及测绘的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附件2:

 

国家测绘局关于界定测绘活动及测量用GPS问题的复函

国测函〔2017〕23号

(查询网址:http://f.mnr.gov.cn/201807/t20180709_2073922.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 

你局《关于界定测绘活动及测量用GPS的请示》(新测图[200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凡是精度高于100米,并在测绘活动中使用的各种GPS接收设备,均为测量用GPS。 

二、在进行生态环境考察及考古、登山、探险、旅游等活动中,使用GPS接收设备采集地理坐标并对坐标所对应的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进行测定、采集、表述的,均属测绘活动范畴。 

三、在我国境内使用国外印制的我国地形图,并对地形图上的相关地理信息要素进行采集、标注或者更新的,属于测绘活动。 

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