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档案整理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公管局),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各有关单位及代理机构:
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芜政〔2021〕2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统一标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市档案局制定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档案整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要求:
1.各代理机构根据标准进行档案整理并移交;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标准进行档案接收并管理;
3.各业主单位自留招标采购档案和自行采购项目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档案整理标准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芜湖市档案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