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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争性简易发包系统试运行期间响应人违反约定情形的通报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15:12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响应人交易行为,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根据竞争性建议发包文件约定,现对试运行期间响应人违反约定情形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招标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芜湖市对政府性小额零星工程(含预算低于400万元的施工和预算低于100万元的监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简易发包交易新模式。竞争性简易发包电子系统于20215月14日上线启动试运行,至8月26日试运行结束。试运行期间完成项目249个,发现28家响应人存在不同响应人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形,1家响应人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情形,30家响应人存在资格比对不通过的情形。

二、处理情况

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体现宽严相济政策,对违反约定的响应人作如下处理:

(一)对存在机器码或文件创建识别码一致情形的28家企业和放弃成交情形的1家企业,仅在竞争性简易发包平台予以披露,披露期9个月。

(二)对存在资质比对不通过情形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由项目属地公管局加强业务培训。

三、相关要求

(一)发包人和代理机构要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合理合法设置发包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发包活动。

(二)响应人要认真阅读发包文件相关要求和规定,依法合规地参与竞争,成交后应诚实守信地履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

(三)加大对简易竞争性发包项目监管范围和监管力度,对交易全过程尤其是资格比对、违规处置等风险较高环节重点进行监管。

(四)竞争性简易发包系统已于8月27日正式上线。对在2021827日(含)之后发布的竞争性简易发包项目中存在机器码一致、放弃成交、资格比对不通过等情形的,严格执行发包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五)此前相关通报内容与本通报不一致的,以本通报为准。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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