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管局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激发企业活力
一是贯彻落实政策制度。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行“三书同达”制度,在向被处罚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不良行为信息修复申请表,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截至目前,为7家被处罚企业同步送达“三书”。
二是提升信用修复受理效率。对被作出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计分披露的失信主体,在履行法定义务后,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不良行为信息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等材料即可申请信用修复。采用“现场+邮寄”受理模式,3个工作日内完成失信信息在门户网站平台的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共对4家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三是深化执法回访及政策宣讲。常态化开展失信企业回访,对已达到最短公示期的失信主体,通过电话等方式适时开展回访,了解失信主体整改情况及经营现状,宣贯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及流程,强化政策引导。截至目前,已电话回访失信企业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