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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强化招标采购人信用管理 推动项目交易提质增速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09:10 [字号:    ]

2023年以来,蚌埠市公共资源局不断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管运行机制,大力提升招标采购信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制定《蚌埠市招标采购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对招标采购人信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人交易行为,工程建设项目受理登记至发布招标公告间隔时间缩短至1.7天,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至发布采购公告间隔时间缩短至2.5天,平均场内交易周期工程建设项目缩短至32.1天,政府采购项目缩短至23.9天,招标采购文件投诉量减少36%。

一是分级分类管理。将不良行为划分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两个等级,并明确了两类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形,其中一般不良行为14种情形,严重不良行13种情形。对两类不良行为采取不同的扣分标准,并将不良行为评价结果作为对招标采购人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是公开通报曝光。建立招标采购人不良行为公开机制,根据累计扣分情况,招标采购人不良行为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披露期一至四个月,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程序管理。招标采购监督机关、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以及代理机构、竞争主体、评标评审专家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工作中发现招标采购人存在不良行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良行为信息披露前应告知招标采购人可以提出异议。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良行为涉嫌违纪的,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