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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出台《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试行)》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08:29 [字号:    ]

日前,《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标志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该《办法》是在《芜湖市开展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的试点工作方案》及《试点工作方案指引(试行)》基础上,认真总结一年来试点工作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而成的。为进一步规范“评定分离”工作、完善评定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一是扩大了评定分离适用范围。除了房建市政施工项目要求开展评定分离外,在水利水电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涵盖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二是规范了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市公管局负责组建管理定标成员库。定标成员库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工程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除特定人员外,定标委员会成员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根据项目金额对定标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了明确。招标人代表、使用单位代表不超过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0%。三是明确了监管职责。纪委监委、公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依据职责对评标、定标、标后履约情况进行分级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制定完善“评定分离”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对“评定分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