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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正式印发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24 09:13 [字号:    ]

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能,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有效防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不诚信履约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近日,芜湖市政府修订印发了《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对进一步明确了标后监督管理的机制和模式、以及标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中标企业等主体的职责和责任。

二是确定了“三位一体”协同监管模式,即由建设单位开展履约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对标后履约监管情况开展再监督。

三是提出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建设标后监管电子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流程动态跟踪监管,并加大数据共享力度。

四是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以信息公开为原则,以信用评价为基础,以约谈、通报、解除合同、记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为主要手段的标后监督管理结果运用体系,加大对违约违规违法的企业的惩戒力度。

    五是加强标后监管工作考核力度。将标后监管工作列入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对各部门的年度重要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