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的反馈信息
为规范我市招标采购项目专家劳务费用发放工作,保障评标评审专家合法权利,提高评标评审工作效率与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芜湖市评审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公管〔2022〕28号)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1.滁州专家的交通费及补助费包干费用过高。建议按400元基本合理,在途来回3小时*70+150车费=360元,而且滁州给予芜湖专家费用也是400元。
处理情况:采纳。
2.第十条结算专家劳务费3个工作日,建议修改时长,由于报销需要申请流程等手续,3个工作日较短,无法实现支付事宜。
处理情况:采纳。
3.在途补助和交通费包干的标准按现行的标准执行比较合理,建议按现行标准执行。
处理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现行标准是2022年制定的,当时交通工具有限,需要结合当前实际,合理制定标准。
4.建议将第二条中“费用由项目实施主体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修改为“费用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支付”。
处理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支付主体为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