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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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91FJ24SJ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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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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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91FJ24SJ304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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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龙湖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南4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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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黄齐 13305536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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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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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 1530553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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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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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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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重庆同乘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联合体单位: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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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55.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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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曾恒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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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215000884、02140100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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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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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在定标后10天内完成并获批; 2、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并获批; 3、其他工程咨询报告根据项目进展时间情况协商设计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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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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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工程设计;芜湖经开区江北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工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渝北工厂置换及绿色智能升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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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获奖 |
投标人业绩获奖:长安汽车产品结构调整项目设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设计二等奖);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设计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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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安徽第二水文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联合体单位:安徽第二水文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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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5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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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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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202200527、2021101B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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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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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在定标后10天内完成并获批; 2、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并获批; 3、其他工程咨询报告根据项目进展时间情况协商设计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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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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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EPC总承包;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工厂建设项目设计;长春汽开区繁荣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土建公用工程EPC总承包;智达新能源产业化生产基地地勘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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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获奖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建设工厂施工图设计(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机械工业工程设计二等奖);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宝鸡新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度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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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联合体单位: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勘测综合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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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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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高满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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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021200429、汽研专技高201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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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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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在定标后10天内完成并获批; 2、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并获批; 3、其他工程咨询报告根据项目进展时间情况协商设计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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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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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青岛路昌汽车定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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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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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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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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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评标基准价:53.51% 2、样本值单位:重庆同乘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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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