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兹灌区工程勘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5 16:11阅读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鸠兹灌区工程勘测设计 

项目编号

WH12GC2024SL2522 

标段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鸠兹灌区工程勘测设计 

标段编号

WH12GC2024SL252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9楼 

联系人及电话

孟黎
1996553036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金晨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人及电话

毕金龙 1505519983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费率(%)

 1.9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段雪莹 

证书编号:20170110160

证书名称:教授级高工

工期(天)

9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
加分业绩: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山西省北赵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山西省北赵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费率(%)

 1.98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尼珂 

证书编号:20170120048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9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红河州石屏灌区工程勘察设计
加分业绩:“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红河州石屏灌区工程勘察设计;“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费率(%)

1.94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熊威 

证书编号:20170120375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9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武穴北灌区新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加分业绩:松涛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整体可研、设计总承包服务3标段勘察设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松涛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整体可研、设计总承包服务3标段勘察设计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未附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未附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奖项: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岛尖北段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三峡水库开县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位调节坝工程设计:2021年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