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5 13:48阅读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

2024年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WH13GC2024FJ2528 

任务书编号:

FS34020220240162号

标段名称

2024年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WH13GC2024FJ252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彭工 0553-386637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吕梅 1773032658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4-24 10:15:00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

0.85%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龚红兵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00567493

工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约270天),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EPC工程监理;

芜湖县临湖丽城安置小区四期工程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中通快递华中(武汉)总部基地;

奖项

投标人:南陵县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监理: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蒙城县阳光花园安置小区南区项目监理: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

蒙城县东光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扬州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

0.86%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兰钧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00251340

工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约270天),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扬州华侨城建设项目(文旅综合A1、B2及A2区块);

新城西区657#地块"湖滨名都“A区、C区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扬州天下花园商品房项目三期工程(A区);

扬州天下花园三期1-37#楼、地下车库5、幼儿园监理工程

奖项

投标人:新城西区657#地块湖滨名都A区、C区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获得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扬州华侨城建设项目(文旅综合A1、B2及A2区块):获得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项目负责人(总监):/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0.7%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李玉军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00431409

工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约270天),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中铁·牡丹城项目2#地块及示范区监理;

中铁琉森水岸BQ6-4-5地块开发项目监理(一期)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容东片区E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阳光雅居征地农转城安置房(一期)12-16号楼、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工程监理

奖项

投标人:威县信誉楼百货A座、地下车库: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省中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总监理工

程师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基准价:0.8%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