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沈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
二、招标人: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建设研发生产楼1栋,生产厂房2栋;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道路及景观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068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787.03平方米,其中研发生产楼建筑面积12442.1平方米,1#厂房建筑面积21341.6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26003.33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54.7平方米。
2.项目合同估算价:149643978.13元(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经建设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非复杂工程,施工内容简单,工期较短,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因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6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7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03月27日0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花园大道
联系人:陈加新
电话:0553-878820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层
联系人:张佑富
电话:18855367625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