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发布时间:2024-01-10 13:07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刘娟 字体:【  

   相关当事人认为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法定时间内向芜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鸠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