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23-02-08 15:28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刘娟 字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围绕“公平、高效、规范、廉洁”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水平,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商环境,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1.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股权、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必进”。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在依法实施监管下,鼓励跨地区自主选择交易平台。完善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进行交易的运行机制。适时修订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责任部门业务科)

2.推动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广泛应用。责任部门交易中心、业务科、执法支队)

3.完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功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场所安排、信息共享、档案归档、专家抽取等流程,推进项目登记到合同签订全过程各类信息“录一次”和数据实时自动交互,推动交易平台深度互联互通,实现各类交易信息资源充分共享互认。应用“营商芜优”大数据分析系统成果,提高进场项目交易效能。责任部门交易中心、执法支队、业务科)

4.开展交易平台系统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鼓励探索电子交易系统开放对接制作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工具软件,为工具软件开放提供数据接口规范。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暗标评标评审、交易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行交易全程“掌上办”,完善智能辅助评标评审,提升交易、服务、管理全流程电子化水平。责任部门交易中心、执法支队、交易监督科)

5.完善交易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保障交易平台系统升级改造经费,强化平台系统开发和外包服务商的监督管理,加强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责任部门交易中心)

、降低交易成本,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6.落实“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并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重点关注地方保护、市场准入、指定交易干涉和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排斥限制市场竞争的文件。制定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要对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调研论证,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健全同步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的法定统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法规科)

7.持续开展招标投标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对标全国一流,推动更多细分指标进入全国前列,打造全国标杆城市。紧盯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资格审查、评标评审、公示公告、异议质疑答复、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和载体,常态化清理排查和纠正各类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统筹做好国家及省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评价评议相关工作,持续推进以评促改创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业务科、执法支队、交易中心)

8.完善交易担保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鼓励招标人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或大中小企业联合体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持续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业务科、交易中心)

9.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应招未招”“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执法支队、标后监管科、交易监督科)

10.进一步健全“两场联动”机制,强化合同履约管理,联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借用资质投标”“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标后监管科、执法支队)

11.鼓励支持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跨江越河桥梁隧道、大型机场航站楼(场道、GTC)、抽水蓄能电站等高精尖工程项目竞争。审慎推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评定分离”,探索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业务科)

、规范主体行为,持续健全全过程监管

1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日常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异议质疑和投诉举报受理、征集问题线索渠道,健全问题线索调查分析处理机制,加大对恶意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举报的惩戒力度,确保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办公室、执法支队、法规科、交易监督科、标后监管科

13.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功能,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加强交易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对投标响应、评标评审等行为的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陪标专业户”“经常性抱团投标团伙”、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及其背后的违法犯罪团伙等重点群体,强化协同监管、行刑衔接,达到立案标准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持续巩固治理成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执法支队、交易监督科、法规科

14.参与修订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落实“共建、共治、共享,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修订完善《芜湖市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服务细则》,健全管行业必须管专家工作机制,压实专家管理服务责任。强化动态管理,完善专家入库审查、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评价和廉洁教育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评标评审专家信用加分操作规定。严肃评标评审纪律,提高评标评审质量,推动实现评标评审过程中所有人员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跟踪、可回溯。优化评标评审组织方式,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打破本地评标评审专家“小圈子”,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共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交易监督科、交易中心)

15.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监管协同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涉及投诉处理、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依法开展失信惩戒,清理规范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失信约束措施。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标后监管科、业务科、交易中心、法规科)

、推进资源信息共享,持续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16.制定2023年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协调推动相关任务落地见效。责任部门业务科、交易中心)

17.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整合“长三角”共享区域内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跨地区抽取。建立健全区域内交易平台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平台稳定运行、信息数据安全、信息数据依法使用。责任部门交易监督科、交易中心)

18.推进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一地注册、区域通用”,推动本地企业特别是建筑业企业与沪苏浙本地企业承揽项目同策、业绩信用互认。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业务科、交易中心)

、健全保障机制,持续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19.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所承担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完成时限,提供必要的预算资金保障,加强人员力量特别是县级监管力量,强化对县级工作的指导,夯实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基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办公室、交易中心)

20.采取公管讲坛、案例编制,以及走访学习、经验交流、以案示警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行业管理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奋勇争先的专业能力、强化廉洁自律的行动自觉。持续与各类市场主体“见面”,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分行业、分专题交流、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办公室、业务科)

21.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廉洁交易的生命线。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促进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创新成果,推动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