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皖南医学院产学研创中心净化实验室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7 13:19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WH23GC2023FJ1022   

二、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产学研创中心净化实验室工程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照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文明路交口东北角双凤智谷创新创业科技园A栋1002-44室

被投诉人:皖南医学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投诉人称,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与本项目的控制价对应需要的资质不相适应,根据建设部文件要求,资质承担范围控制价42114983.36元对应的是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诉事项2投诉人称,招标文件第40页证明文件商务文件评审中“用于本项目的下列产品,根据参考品牌和参考品牌备注要求,满足以下所述要求,提供能证明参数的技术文件或者相应的检测报告文件。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12分,不提供或者提供证明文件不满足,不得分”,此条作为得分项属于不平等、限制性和歧视性条款,因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品牌不属于市场占有率或使用较高的品牌,这样推荐的小众品牌在招标时就会被报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就会被个别厂家锁死,歧视其他潜在投标人。

(二)投诉人诉求

立即停止本项目的招标,编制规范公平的招标文件,取消招标文件中将证明文件作为评分项的设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由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后开展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