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圣小区改造工程”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3:10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WH18GC2023FJ0454   

二、项目名称:大圣小区改造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苏源大道100号

被投诉人1: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与仙霞路交口跨境电商产业园3号楼10层

被投诉人2:评标委员会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称,第一中标候选人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加分条件。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属于必须公示项,要求业绩真实可靠,不能有瑕疵,专家评审应站在客观、公正、谨慎的角度上,结合招标文件评分要求进行评审。

事实依据1:合肥庐江官塘路碧桂园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经我公司去施工现场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合肥庐江官塘路碧桂园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业绩属于新建工程,必须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可在合肥全业务资源管理施工许可公示及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官网、以及任何网站上和庐江县住建局,均查不到该项目相关备案信息。

事实依据2:合肥庐江官塘路碧桂园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经我公司在碧桂园内部系统和庐江县住建局调查,本次公示第一名业绩合肥庐江官塘路碧桂园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在庐江县住建局备案合同工程名称应为:庐江碧桂园时代之光Ⅱ标段总承包(26#-37#,4#电房,地下室三) ;如果备案项目为庐江碧桂园时代之光Ⅱ标段总承包(26#- 37#、4#电房、地下室三),那么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的工程名称肯定显示的是庐江碧桂园时代之光Ⅱ标段总承包(26#- 37#、4#电房、地下室三),但是公示的项目名称为合肥庐江官塘路碧桂园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公示项目名称肯定和验收报告项目名称不一致或第一名提供虚假业绩材料。

(二)投诉人诉求

根据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和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投诉人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合肥庐江官塘路碧桂园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业绩材料为虚假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加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之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