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项目高压供电工程”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14:50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WH21GC2023QT885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项目高压供电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高新九号广场蓝溪国际大厦2312室

被投诉人: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瑞福路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称,其司对结果提出异议,2023 年3月9日,招标人芜湖金晖宜江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代理机构芜湖宜正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回复称:“经评委会复核,沃达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事实依据:安庆高新区山口片还建工程(一期)电力施工项目(以下称安庆高新区电力施工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挂网招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2月27日(本项目投标日),该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属在建项目。因此,沃达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把业绩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整整向前提前了2年多,且该项目为在建项目,没有竣工验收,完全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上述事实在网上可以查到,到安庆高新区电力施工项目现场调查一下就很清楚了。投诉人称,难以理解评审委员会是根据什么认为,沃达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材料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

(二)投诉人诉求

强烈要求贵局本着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监督。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沃达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沃达公司中标无效。本项目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处理。对沃达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另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