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山路人才港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14:26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WH18GC2023FJ9104   

二、项目名称:华山路人才港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四路10号中浩大厦1406

被投诉人1: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樱花路8号、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国际中心1号903室    

被投诉人2: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投诉人称,本项目代理机构收到异议后未核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公示期间收到其他投标单位提出的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常泰公司)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异议,后常泰公司通过不当手段使异议人于2023年3月20日将异议撤回。代理机构受理异议后,未经查实,于3月20日仅凭“撤回异议申请”为由,将常泰公司确定为中标人。

投诉事项2:投诉人称,经查询,本项目中标人常泰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丁宗诚正担任“启东市新产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该项目目前仍在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且经电话咨询建设单位,该项目在本项目开标前未签署《关于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的说明》。

(二)投诉人诉求

1.核查相关情况,取消常泰公司中标人资格。

2.常泰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此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 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之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