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用混合动力变速箱(DHT)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8 09:55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用混合动力变速箱(DHT)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

WH10GC2023FJ8901 

标段名称

新能源汽车用混合动力变速箱(DHT)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 

标段编号

WH10GC2023FJ890101-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埃科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类5楼36室 

联系人及电话

周文阳
1895533877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号楼院2号楼1-14层2-4号楼6层6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丁葵
1862517259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07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125475654.64 

项目负责人

张天强 

证书编号:皖144200920101521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287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芜湖博洋智慧服装产业园项目  

顺丰速运智能分拣合肥基地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芜湖博洋智慧服装产业园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125470358.06 

项目负责人

于英明 

证书编号:沪1342015201514855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287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济南吉利智慧新能源整车项目焊装车间、涂装车间及辅助用房建安工程,

肥西县紫蓬智能制造产业园施工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肥西县紫蓬智能制造产业园施工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125459207.38 

项目负责人

王涛 

证书编号:浙1332020202202297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287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铅山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湖州菱湖置信工业园A、B区。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沥青涂料仓库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证书通过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接口获取的电子证照政务数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安徽润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中,合同与竣工验收资料中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并且无变更资料。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获奖:徽商总部广场 B 座 2017-2018 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综合办公大楼2017-2018 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获奖: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获奖: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奖、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启用外省信用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业信用分。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