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湾科技双创园一期-智谷双创产业园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5 16:59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

北湾科技双创园一期-智谷双创产业园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WH21GC2022FJ8624

标段名称

北湾科技双创园一期-智谷双创产业园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WH21GC2022FJ862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官陡街道九华北路715

联系人及电话

主任0553-586426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及电话

杨天龙、张宁

150560599361860963008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0104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投标报价

647206708.98(勘察设计费报价:13228409.66;投标总报价:660435118.64

项目负责人

许兴兴

证书编号:皖 1342020202101294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540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本项目整体须确保“鸠兹杯”,争创“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投标报价(元)

647206708.99(勘察设计费报价:13228409.66;投标总报价:660435118.65

项目负责人

曹叶龙

证书编号:皖 1342019202000629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540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本项目整体须确保“鸠兹杯”,争创“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投标报价(元)

649291921.13(勘察设计费报价:13271029.80;投标总报价:662562950.93

项目负责人

付飚

证书编号:京1112021202202528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540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本项目整体须确保“鸠兹杯”,争创“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见附件

备注

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定标备选单位名称的拼音顺序排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