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21GC2022FJ4522
二、项目名称:安徽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4号第二、三层
被投诉人1:武汉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硚口区常码头发展三村49号
被投诉人2: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建工装饰提供的业绩“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装饰装修及连接廊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以下称交通中心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及建造面积涉嫌造假。根据网上查阅的信息,交通中心装修工程应为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的一部分,而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通过竣工验收,交通中心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则应与此时间一致。根据网上发布的公开信息,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与武汉建工装饰提供的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有巨大出入。
投诉事项2:武汉建工装饰本项目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陈珍有在建工程,且未提供变更材料,不满足芜湖市公管局2022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建、市政类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内容的提示单》中的要求。
投诉事项3:本项目代理机构芜湖宜正在未获取交通中心装修工程业绩原件的情况下,且异议人未看到业绩原件的情况下,回复称“根据被异议人武汉建工提供的材料显示”,工作不严谨。
(二)投诉人诉求
1.请求招标人责令武汉建工装饰2022年4月20日前必须提供全套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并必须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否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查处武汉建工装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其处罚。
3.芜湖宜正出示武汉建工装饰所提供的业绩原件,并对其真伪进行鉴定。
4.严肃查处武汉建工装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