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江-青弋江-漳河中下游水系综合整治及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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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1GC2021SL2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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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水阳江-青弋江-漳河中下游水系综合整治及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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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1GC2021SL296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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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水务局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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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郑工 0553-311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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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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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沈工 18855397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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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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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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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联合体成员: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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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29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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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徐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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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21011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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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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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第一阶段:中标后 90 天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芜湖、马鞍山、宣城三市水利(务)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
第二阶段: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视项目报批需要另行确定; 第三阶段:根据上级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修订完善,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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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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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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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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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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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295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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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东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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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41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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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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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第一阶段:中标后 90 天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芜湖、马鞍山、宣城三市水利(务)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
第二阶段: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视项目报批需要另行确定; 第三阶段:根据上级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修订完善,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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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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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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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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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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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291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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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梁必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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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360001410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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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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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第一阶段:中标后 90 天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芜湖、马鞍山、宣城三市水利(务)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
第二阶段: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视项目报批需要另行确定; 第三阶段:根据上级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修订完善,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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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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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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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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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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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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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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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