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江-青弋江-漳河中下游水系综合整治及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6 14:50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

水阳江-青弋江-漳河中下游水系综合整治及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编制 

项目编号

WH01GC2021SL2965 

标段名称

水阳江-青弋江-漳河中下游水系综合整治及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编制 

标段编号

WH01GC2021SL296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水务局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

郑工 0553-311230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联系人及电话

 沈工 1885539763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25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牵头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联合体成员: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投标报价(元)/费率(%)

294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徐照明 

证书编号:20210110698

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工期(天)

第一阶段:中标后 90 天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芜湖、马鞍山、宣城三市水利(务)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

第二阶段: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视项目报批需要另行确定;

第三阶段:根据上级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修订完善,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投标报价(元)/费率(%)

2955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王东栋 

证书编号:2014120307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工期(天)

第一阶段:中标后 90 天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芜湖、马鞍山、宣城三市水利(务)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

第二阶段: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视项目报批需要另行确定;

第三阶段:根据上级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修订完善,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投标报价(元)/费率(%)

2916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梁必玦 

证书编号:3600014102133

证书名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工期(天)

第一阶段:中标后 90 天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芜湖、马鞍山、宣城三市水利(务)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

第二阶段: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视项目报批需要另行确定;

第三阶段:根据上级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修订完善,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