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标后履约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结果反馈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履约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我局依据相关法规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标后履约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6月11日至7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期内,收到意见和处理情况如下:
一、建议在第三条等3处增加“(附件1)、(附件2)、(附件3)”。
处理情况:采纳。
二、建议将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应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管理”改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应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管理”。
处理情况:采纳。
三、建议在第九条“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将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增加“列为检查项”。
处理情况:采纳。
四、建议第十条“其改正”前增加“由建设单位责令”。
处理情况:采纳。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