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高级工程师、二级造价师、省库专家濮清波:关于《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解读
专家信息:高级工程师、二级造价师、省库专家 濮清波 联系电话:3121807
问:请您介绍一下《目录》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应进必进、市县一体原则,制定了《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问:请您介绍一下《目录》修订的过程?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在《芜湖市2019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基础上,会同行政监督部门起草了《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征求意见稿)》。5月份,市公管局在征求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11个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送审稿)》,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请您介绍一下《目录》修订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8〕417号)
5.《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6.《关于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医用设备分级组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28号)
7.《省国资委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过程中切实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国资办〔2016〕45号)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
9.《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财采〔2020〕97号)
10.《关于进一步推广徽采商城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采〔2020〕96号)
问:请您介绍一下《目录》主要修订内容?
现目录共七大类,十五个小项。类别的划分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持一致,便于各招投标主体准确识别和操作。目录的格式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保持统一。主要修订内容:
1.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与《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财采〔2020〕97号)保持一致。
2.对列入省集采目录内的计算机等16类货物,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广徽采商城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采〔2020〕96号)执行。
3.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采购和低值耗材采购的数额标准进行了调整。
4.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列为单独类别。
请您介绍一下《目录》创新举措?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市县一体,目录统一、平台统一、规则统一。便于各投标企业和代理公司在全市各县区无障碍参与招投标和进行代理业务。
请您介绍一下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局将会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应进必进原则,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同时,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事项,为交易活动的开展提供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