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平台外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7:25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外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交易行为,我局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期间,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平台外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20231-6月份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在平台外进行交易的市本级项目进行梳理,共计562个项目。通过随机抽查,检查招标采购公告200个,占比35.6%;检查项目档案70个,占比12.5%随机抽查县市区、开发区项目10个,按照监管职能移交问题线索7条,要求按期反馈检查及整改情况。县市区、开发区共梳理项目378个,检查招标采购公告198个,占比52.38%;检查项目档案113个,占比29.89%

1.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聚焦平台外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交易重点环节,以规范平台外交易行为为目标,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及检查步骤。分别组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召开了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市区、开发区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开展了辖区内项目检查工作,其中,经开区招标办、三山区财经局、镜湖区财政局认真梳理项目,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形成工作总结,经开区招标办、三山区财经局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61家代理机构按照要求书面报送了自查情况表,安徽龙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报送(均已退库)

2.点面结合,查找问题。围绕是否存在应进未进、化整为零,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是否具有排他性,评标评审专家来源和评标评审委员会组成是否合法合规,评标评审专家是否按招标采购文件进行评审,异议、质疑和投诉处理是否合法合规,交易信息公开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费用收付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对随机抽取的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对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4方面的共性问题,即投标单位名单存在提前泄露风险、评标评审不规范、交易过程管理缺失、交易信息公开不规范等。发现8个个性问题。

3.狠抓整改,提升成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共约谈招标人2人次,约谈代理机构6人次,发工作提示函3份,对28家代理机构信用扣分60分。根据监管职能移交相关县市区办理项目4个。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检查发现,平台外招标采购活动普遍存在落实《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外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交易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不到位问题,部分问题直接影响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1.应进未进。个别项目招标控制价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未进平台交易。如无为市人才驿站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控制价850万元,在平台外交易。

2.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平台外交易不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招标人委托同一家代理机构,组建相同成员的评标委员会,在同一地点同时开评标,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如,鸠江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个监理项目,预算分别为220000元、250000元、120000元,均在平台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招标人委托同一家代理机构,组建相同成员的谈判小组,在同一地点同时开评标,且其中两个项目投标单位完全一致。

3.投标单位名单存在提前泄露风险。绝大多数项目公告未附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链接,代理机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大多数在开标前由潜在投标人直接向代理机构购买,导致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开标前已知晓具体的投标单位,交易活动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

4.评标评审不规范。部分项目专家来源不明,档案中未见专家抽取表,如,无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楼内外墙维修工程先后三次招标,评标专家来源不明,且三次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一致。个别项目评标评审过程关键性资料缺失,如芜湖技师学院绿化提升项目,档案中未见评标基准值取值单位抽取记录及评标办法k值系数抽取记录;又如,三山经开区老旧小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侧石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档案中未见对邀请单位的论证记录。

5.交易过程管理缺失。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项目档案不完整,缺少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支付凭证、录音录像等资料。

6.交易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未明确质疑(异议)、投诉的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个别项目中标结果未公示,“芜湖三山经开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安街道白象绿洲安置小区井盖更换)”及“公厕维修翻新工程”。个别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信息不完整,如“增材制造高强度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号厂房桩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未公示业绩奖项。

三、整改措施

检查发现的上述问题,反映出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平台外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1.规范平台外交易选择。认真执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外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交易指引》,对应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不得以支解发包、化整为零等形式规避进场交易。

2.规范平台外交易过程。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章,或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章,依法依规开展平台外交易。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限额标准以上施工、监理项目,鼓励通过小额工程简易招标程序招标。

3.规范评标评审。依法组建项目评标评审委员会,专家抽取应当依法依规,平台外交易的项目,鼓励从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评审专家。评标评审过程中的关键性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归档。

4.规范档案管理。项目交易资料应及时归档,项目档案应完整规范,涉及交易活动每个环节的交易资料和费用支付凭证等都应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项目档案,由招标(采购)人妥善保管。开评标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并作为项目资料归入项目档案管理。

5.规范交易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须附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供所有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应明确交易活动的监管部门或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发布中标(成交)候选人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业绩等要求的,应当公布业绩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1.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项目所辖县市区应督促整改到位,各县市区于121日前报送整改情况。

2.我局将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复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力的县市区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3.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平台外项目交易监管工作,定期开展排查,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廉政风险。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