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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14 11:47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0807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项目经理业绩咨询
来信时间: 2024-08-07 10:15:20
来信内容:
甲公司在A市中标一工程项目,中标项目经理为张三;张三担任A市项目经理期间,甲公司又将B市一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李四变更为张三。张三同时担任A市、B市两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非发生"(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形。请问:张三经变更担任B市工程项目经理,是否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施行)》相关规定?张三的B市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是否有效?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08-14 11:47: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的“张三经变更担任B市工程项目经理,是否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请按照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咨询。
    您咨询的“张三的B市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是否有效”的问题,首先项目经理的业绩材料应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其次项目经理的业绩材料投标时是否有效应根据具体招标项目对业绩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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