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1-18 08:59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1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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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有关事项。 |
来信时间: | 2024-01-12 14:56:57 |
来信内容: |
贵局与2016年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公管【2016】139号,文中关于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规定,现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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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01-18 08:59:1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了解,《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已废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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