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2-05-06 17:24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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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205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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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关于江北集中区道路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一包、二包)(二次招标)项目招标活动的投诉 |
来信时间: | 2022-05-05 16:35:10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单位于2022年4月27日参加江北集中区道路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一包、二包)(二次招标)的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我认为不公平。该项目招标文件中需要求提供登高车(10米及以上)的车辆行驶证、反映车牌的实景照片、购买凭证,我公司按要求全部提供,但在评标过程中,遇到因评委对登高车辆的不了解,以我公司未提供登高车(10米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为由将我公司废标,但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除车辆行驶证、反映车牌的实景照片、购买凭证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恳请核查材料,促进公平竞争,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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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05-06 17:24: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贵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我局“局长信箱”对“江北集中区道路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一包、二包)二次招标的招投标活动进行投诉。5月6日上午,我局已与贵公司相关人员(手机号为15855973439)进行了联系,告知在规定期限内对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异议进行质疑和投诉,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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