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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公开效率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6-08 15:33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公开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芜湖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一是缩短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至5月中标(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各级预算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2021年6月起中标(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各级预算单位要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二是及时公开采购合同。各级预算单位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公告;各级预算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及验收情况,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三是加强合同自查督查。市级各预算单位对2021年1至5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公告情况进行集中自查清理,对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公管局联合市财政局于近期对2021年1至5月中标(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合同公告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未在期限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公告自查整改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今后,将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公告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