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省库专家汪禾青:关于《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的解读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15:35 [字号:    ]

问:请您介绍一下《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修订背景?

2016年12月27日,安徽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函〔2016〕2701号),要求对于2016年6月23日以后正常缴纳的保证金,包括新建、在建和已完工的项目等,建筑业企业要求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变更现金保证金的,应予办理。

2017年2月23日,六部委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提出“发挥交易平台作用。交易平台应当以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为目标,逐步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围绕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行功能设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切实为交易主体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监管便利。”

2019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推广多业务合并申请,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请您介绍一下《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修订过程?

2020年9月,市公管局决定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清理工作重点包括“暂行”“试行”超过2年的规范性文件。《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暂行办法》于2014年3月31日印发,属于本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的范围。为保障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和工作开展的连续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调整,并结合实际工作流程,市公管局10月份启动了《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2020年11月12日,市公管局就修改稿向社会发征求意见函,征求期间没有收到修改意见。经研究,2021年1月正式印发《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请您介绍一下《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5、《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7、《“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9、关于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建市函〔2016〕2701号)

10、关于印发芜湖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16〕14号)

11、关于非市属国有资金在芜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20号)

请您介绍一下《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1、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电子招标采购活动,提高招标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三条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招标采购的所有项目。

3、第四条修改为:电子招标采购活动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电子招标采购活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运营机构,负责为电子招标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4、第十一条修改为:电子招标采购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投标文件或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应当将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第十三条修改为:投标人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应按载明的金额、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信息保密。

6、第十五条修改为:招标人(采购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补遗、答疑、澄清和勘误。

7、第十六条修改为: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查阅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以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撤回、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8、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投标人在开标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因招标人(采购人)或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未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报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9、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评标结束后,须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结束后,须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法定期限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采购人)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请您介绍一下《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创新举措?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市县电子招投标一体,平台统一、规则统一,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问:请您介绍一下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局将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健全平台电子系统,强化公共服务定位,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事项,为交易活动的开展提供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