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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管局:三个“全覆盖”完善交易制度体系

阅读次数: 编辑:刘娟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15:33 [字号:    ]

织牢交易“制度网”,筑牢安全“防火墙”,从源头防范交易风险,是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市公管局以新修订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为核心,配套《实施细则》及30项制度,实现三个“全覆盖”,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交易主体全覆盖。出台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负面清单,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修订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规范投标人的行为;开展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行为,避免“人情标”“感情标”。

交易过程全覆盖。聚焦标前、标中、标后管理的关键环节,从评标办法选择、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评标专家确定、开评标场地管理、涉诉事项处理、合同备案到标后监督管理,全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堵塞风险漏洞,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交易领域全覆盖。按照“应尽必尽”原则,出台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明确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类、资产类、资源类、机电产品类等项目的交易平台、监管部门、限额标准及范围,有力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和制度化。